首页 > 教务新闻 > 正文
发布时间:2012-02-23浏览量:次 分享:
各院(部):
管理学院外聘教师丁玉珍在2012年2月20日上午1-2节的《服装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时,迟到15分钟。此行为违反了《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中《附件1.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第7条的有关规定,认定为III级教学事故,现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院(部)加强对任课教师的规范管理,以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及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广大教师要引以为鉴,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文件规定。
教务处
2012年2月20日
上一条:我校专业目录又添新成员
下一条:学校总结交流2011年教学工作
Copyright @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编:430200
办公地址:阳光校区 行政楼一楼
邮箱:jwc@w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