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3浏览量: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和《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精神,现就2015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本科课程申报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执行。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2015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范围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申报的基本条件为:

    1.申报课程应为本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2.申报课程应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

    3.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已完成基本资源建设。基本资源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课程拓展资源须明确目前建设情况、建设成果和建设规划。提交的所有课程资源技术方面符合《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对省属本科院校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建设的精品资源共享课,以及创新创业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给予倾斜支持。

三、申报限额

    我省部委属高校限报6门,其他省属本科院校限报3门,独立学院限报1门,请各高校按限定名额向我厅推荐,超过限额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审核确定120门左右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须填写《2015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2015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纸质材料各一式1份,同时提交课程资源光盘(包括课程元数据、课程结构、课程图片、推荐词、知识点、课程概要、基本资源、拓展资源、资源库、团队成员、教材及参考资料等,大小不超过1张DVD)一式2份。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hbjytgjc(at)163.com。

    各高校请于11月30日前将材料报至省教育厅。本通知附件纸质版不再印发,各校可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www.hbe.gov.cn)下载。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430071。

 

附件:1.2015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2.2015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2015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本科课程申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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