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关于武汉纺织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8浏览量:

各院部: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武纺大教【2014】98号)及《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武纺大教【2014】97号)的规定,我们对2014-2015学年(2014-2015-1学期与2014-2015-2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了评价,并以院部为单位进行了评价结果排名。制定的《武汉纺织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办法》(暂行),经报学校办公室会研究得到批准(见附件),2014-2015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按此办法执行。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办法》(暂行)的规定并报校领导批准,各院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奖励金额已报学校人事处,奖励名单将分别通知到各院部,请注意查收。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月8日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办法》(暂行)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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