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聚焦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有组织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学校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分类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性(培育)项目。
校级重点项目是指涉及面宽,针对性强,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价值的项目。
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是指在促进人才培养方面具有探索性研究和实践意义的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建设重点
聚焦新时代教育教学领域亟待解决的重难点问题,例如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大思政”育人格局、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重塑、“新工科”“新文科”领域战略急需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与实践教育、教师教学创新、课程思政建设、面向未来的高等教育新形态、教育教学评价等热点方向选题和研究,可参见《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本科)》以及上级制定关于教育教学相关领域政策文件。
三、立项程序
(一)校级重点项目。每个教学单位限额推荐,分配指标见《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工作程序:
1.申报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2.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立项工作受理期及上一年度内,学校教师有教学研究成果发表在B2级别及以上期刊上(期刊级别划分见《武汉纺织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认定办法(试行)》(武纺大教[2022]46号)),无主持在研项目或仅主持有“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以该论文研究课题为支撑,可以申报校级重点直接立项项目,进一步作深入研究,不占用项目所在教学单位申报指标,按要求填《武汉纺织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论文证明材料。
推荐湖北省教学研究项目从当年校级重点立项项目中产生,校级重点直接立项项目优先级高于校级重点推荐立项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列入推荐单位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重点任务。
未获校级重点项目立项的课题,作为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立项。
(二)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每个教学单位限额推荐。工作程序如下:
1.申报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2.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
3.两年内有1次三级及以上教学事故的教学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当年项目;
4.有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当年同级别及以下项目;
5.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
6.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
五、立项原则
(一)突出创新性原则,围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人工智能+高等教育”为引领,鼓励从小切口入手开展深入研究与实践。
(二)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三)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四)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六、研究期限
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七、项目管理
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校级重点项目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以院(部)管理为主,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由院(部)管理,学校本科生院指导。
在立项满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研究计划执行情况和后期工作安排,附同期的研究成果。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中期检查由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校级重点项目检查结果需报学校本科生院备案。
八、项目验收
项目研究完成后,需办理结题验收手续。
校级重点项目结题要求:任务计划完成了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在正规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篇,需标注“武汉纺织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资助项目”字样,至少有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以立项项目为基础的主要教学改革实践取得明显成效;经费开支合理合法。
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结题要求:任务计划完成了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至少1篇,需标注“武汉纺织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期满,符合结题条件要求的可随时办理结项手续。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校内审批流程: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申请结题;
2、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项目所在单位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专家论证通过后的项目结题材料,包括:附有专家署名意见完整版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稿1份及其PDF格式电子;如结题信息与项目申报时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项目主要参与人等)不一致,需填报《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纸质稿1份。
九、材料报送
校级重点推荐项目需提供申请书纸质版1份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稿;所在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意见原件复印件1份。
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需提供申请书纸质版1份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稿,评审结果公示文件原件1份。
校级重点推荐项目和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信息填入《武汉纺织大学教学研究立项汇总表》,报送汇总表纸质稿1份和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稿。
校级重点推荐项目和校级一般性(培育)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5日。
邮箱:151499875@qq.com; 电话:027-59367536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2.武汉纺织大学教学研究立项汇总表
3.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4.武汉纺织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
5.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重点项目)
6.武汉纺织大学校级教研项目免审批结题备案表
7.202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8.教研论文期刊分类
9.武汉纺织大学教育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
10.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1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
12.2022-2024年未结题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名单
本科生院
202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