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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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量: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依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新专业申报管理办法》(武纺大教〔2020〕3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本科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工作应坚持服务湖北省经济社会导向,围绕湖北省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一芯两带三区”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面向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变革,面向社会、文化事业和民生改善,快速联动并大力发展有关新工科、新文科专业。按照“稳定规模、总量控制、强化优势、突出特色、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展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

二、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要求:

(一)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

(二)按照《专业类教学国家质量标准》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有相关学科为依托,有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加强专业设置规划管理鼓励学院在申报新专业同时,积极加强已开设专业的管理,对学科贡献度不大、专业建设长期迟滞、社会认可度不高、就业率不高含考研率的专业实行停招,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专业设置情况,制定新增、停招撤销专业计划。

)合理控制申报数量。严格控制新增非工科专业,鼓励申报新兴工科专业原则上各学院每增加1个专业须停招1个专业

三、新增专业方向申报流程(包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一)学院论证。学院要在对拟新增设专业方向的经济社会需求、专业建设方向、培养规模条件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拟新增设专业(方向)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二)学校审批。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议评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现有学科、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情况进行审议。

、专业设置与调整材料报送

(一)提交停招专业论证材料。请427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材料包括:①停招本科专业申请;②校内外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论证意见;③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

(二)提交新增专业方向论证材料

请各学院519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新增专业方向论证材料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请联系专业建设科刘老师);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③校外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word文档单独编辑);④其它补充说明材料(如申请增设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填写该专业与所属专业类中其他专业的区分情况和专业基本要求等)。

)联系人:刘老师QQ:1071675726

目前,湖北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尚未下发,文件下发后若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如无其他特殊要求或安排,将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版)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属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10号)(供参考)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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