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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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微专业”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拓宽学生视野,鼓励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提高学生社会竞争力,推动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依据《武汉纺织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武纺大[2023]7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微专业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学术方向或者核心素养,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学生能力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微专业”设置应体现创新性和复合交叉性,原则上应与国家本科专业目录不相同或相似。

“微专业”建设按照“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的跨学科核心课程体系。每个“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控制为15-20学分,设5-8门课程,培养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微专业修读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二、申报要求

(一)主题范围

“微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定位。微专业的主题设计可以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①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②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③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体现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品牌和特色;④围绕学院产业学院规划方向。

(二)申报条件

1.“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微专业”负责人要求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2.按照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3.牵头单位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微专业”班级原则上实行本科生导师制

(三)建设主体与责任

1.微专业牵头单位为建设主体,设置专业负责人一名。专业负责人是“微专业”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实践能力培养等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全内容。

2.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联合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深度参与“微专业”合作。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4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武汉纺织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微专业”立项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103室,电子版发送至107167572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59367536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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