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严肃学籍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学生学籍处理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籍处理工作的原则
1.学籍处理的依据是《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学籍处理的有关规定。
2.以育人为核心,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学生学籍处理实行由各学院负责,教务处审核的原则。
二、清理范围
1、在学校规定最长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未按时毕业的学生;
2、休学期满未及时按规定履行复学手续的学生;
3、在学院提出学籍异动申请,未到教务处学籍办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
4、按《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实施细则》第八章学业预警,须进行学籍处理、学业预警的学生。
三、手续办理
休学期满未及时按规定履行复学手续的学生,应按要求统一填写《退学申请表》,学院主管领导签署具体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
符合退学、不予晋级学籍处理的学生,应按要求统一填写《学生不予晋级、退学审批表》,学院主管领导签署具体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
对学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学院收齐所有材料后交由教务处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学籍处理的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清查,对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以书面的形式给予相应的提示或警告,督促学生尽快合理安排不及格课程的重修,防止累积重修学分过多,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毕业情况的发生。
2、下发的学籍清查结果只供学院参考,各学院应在此基础上继续排查,并在三天内通知到有关学生本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学生无论受到何种学籍处理,其所在学院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学生如对学校学籍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后一周内凭有关材料,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相关表格请于10月31日前交至学籍办。
教 务 处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