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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1年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09浏览量:

                   

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1年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高函[2011]12号
 

有关高等学校,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批准实施2011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

  1.批准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实施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125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每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支持建设经费200万元。

  2.批准北京大学等53所高校实施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项目,资助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每人每年资助经费不得高于3万元。

  3.批准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实施180个本科专业认证试点项目,每个专业点支持经费15万元。

  4.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建设10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每门精品视频公开课支持建设经费20万元。

  5.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建设70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每门精品资源共享课支持建设经费10万元。

  6.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实施精品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建设项目。资助建设经费2600万元,其中课程共享系统为1600万元,教师网络培训系统为1000万元。

  二、有关要求

  1.本次批准实施的项目按照《“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另发)执行。

  2.项目经费请按照《“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经费管理办法》(另发)执行。

  3.为了促进该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成果,项目学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支持和管理,制订本校(单位)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4.有关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执行要求另发。

  5.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人:李智、于宝证,电话:66096867、66097392,Email:zlgc@moe.edu.cn。

  附件: 2011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名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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