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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22年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学校依据武汉纺织大学混合式教学实施管理细则(试行)》,计划开展2022年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堂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范围

1.2021年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立项的课程;

2.2022年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立项的课程;

3.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二、建设要求

示范课堂旨在发挥一流本科课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体现“精品”效应,发挥“示范”作用。“精品”是指从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多维度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示范”是指在教学理念、教学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具有推广性和可借鉴性。

1.教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加强课程思政,确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推进教学理念转变与提升。

2.教学内容。不断更新、完善课程内容,确保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体现科学性与时代性,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

3.教学设计与组织。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

4.课程管理与评价。注重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

三、参评提交材料

1.课程大纲、教纲混合式

2.教学设计;

3.学情调查;

4.督导听课记录表(校督导听课一次;院督导听课两次。一次课填写一张记录表,模板见附件1)

5.教学反思。教学反思包括但不限于:学情调查表(数据)、课程平台运行数据、学生反馈意见调查、教学效果分析(应含有与平行班或往届同课程班级教学效果对比分析)以及持续改进举措

四、时间安排

1.活动报名,1月15日前(2021-2022-2学期),7月8日前(2022-2023-1学期)报名填表,具体见附件2

2.提交材料,2021-2022-2及2022-2023-1每学期末;

3.评选阶段:学校依据武汉纺织大学混合式教学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组织人员评审;

五、结论使用

学校授予优秀课堂2022年“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堂”称号,依据武汉纺织大学混合式教学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增加课程系数。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32。

教务处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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