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进一步加强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即日起启动2022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课程范围
列入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课程类型为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上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五类。
二、推荐参评课程条件
1.推荐参评课程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截至2022年2月,推荐课程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推荐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学期等一致。
②截至2022年2月,推荐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必须在平台上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至少有两个学期的线上数据。
③推荐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
④推荐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的申报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⑤推荐课程需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和良好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推荐参评课程有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推荐:
①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②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参评:
①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高水平课程。
②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项目并经完善改进、符合条件的申报课程。
③校级混合式示范课、校级在线课程建设建成课程。
④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属课程。
⑤省级基层组织或教学团队所属课程。
4.学院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推荐要求,规范遴选工作程序,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教务处将立即终止该课程参评。
三、推荐参评课程数量
每学院至多推荐1门线下课程,课程总数不超过3门(虚拟仿真课程、线上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不占学院总指标)。
四、材料准备
对照《武汉纺织大学本科课程质量通用标准(试行)》7 个指标22个观测点,根据申报类型,分别填写本类型申报书,并请根据申报书中相关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
五、工作安排
(一)推荐阶段:各学院完成院内推荐,并于12月31日前将推荐课程目录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1071675726@qq.com;
(二)准备材料阶段:2022年2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武汉纺织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除附件)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完整电子版(含除“说课”“课堂实录”之外的附件)发送至1071675726@qq.com;
(三)遴选阶段:通过第二轮评审的课程,开始准备“课堂实录”;通过第三轮评审的课程,开始准备“说课”视频录制;
(四)结论阶段:学校根据课程各阶段的综合情况确定校级一流课程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六、工作说明
1.遴选阶段、结论阶段时间根据教育厅通知安排再调整,预计4月初完成第三轮评审;
2.未能及时完成每阶段工作安排的课程视为自动退出;每阶段未能通过评审的课程视为即时终止;
3.课程分5类单独评审,评审指标包括申报书质量(第一、二轮)、“课堂实录”质量(第三轮加)、“说课”视频质量(结论阶段加)和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情况(全程)。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9367532
教务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