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10年9月3日
二、 报到地点:
1、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以下地点报到(阳光校区的同学可在南湖校区收发室门口乘校车前往),领取报到单:
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南湖校区综合楼5203服装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环艺、装潢、动画艺术设计专业:南湖校区艺术楼1楼艺术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南湖校区西配楼后楼318机电工程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阳光校区现代教育中心3楼计算机科学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国贸、工商管理、物流专业:阳光校区文科楼5楼经济管理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会计专业:南湖校区教务处(综合楼5402)
电气类专业:阳光校区现代教育中心2楼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英语专业:阳光校区文科楼3楼外国语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专业:东湖校区工商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2、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标准以2010年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详细见附件2);
3、凭收费凭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细见附件1);
4、凭收费凭证在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办理入住手续;
5、凭收费凭证办理一卡通;
6、凭收费凭证在校医院办理入学体检及学生医疗关系;
7、在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办理团、党组织关系;
8、凭收费凭证以班为单位,在教材科统一领取教材;
9、学生入学后,请将档案转交于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
三、缴费地点:
南湖校区:东配楼一楼财务处学生缴费办公室
东湖校区:行政楼二楼财务处办公室
特别提示: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除由我校财务处在集中办公点统一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收等费用之外,再无其它任何费用。学生报到期间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拒绝其他任何收费或推销行为。
四、 其他事项
1、学生在校住宿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2、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学生入学资格、身体状况、政治表现等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学籍。对冒名顶替入学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联系电话: 027-87611623转9775
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