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11号)要求,我校组织了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如期公布了考试成绩,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无异议。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已通过了省教育厅审核,现转为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8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东配楼东N120领取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027-59363730,这两天未能领取者,请于开学当天9月5-6日到阳光校区行政楼102室领取,未获得专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委托他人代领者,除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手写的委托书。
教务处
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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