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5号文)要求,我校组织了201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并已公布考试成绩,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无异议,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的考生转为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7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东配楼东N120领取录取通知书,这两天未能领取者,请于开学当天8月31日到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办公室领取,未获得专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委托他人代领者,除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另潘智子、陈晓芸、王子君、李洋、余娜5名同学由于学籍审核问题,暂缓领取录取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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