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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评估

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专业认证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立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鄂高教[2013]6号)和《武汉纺织大学专业评估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武纺大教[2015]16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为引领,开展2017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此次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在院部自评的基础上,对部分专业进行统一评估。

一、学院自评要求

1、各学院要以专业认证要求为指导,加强专业建设与动态评估,须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情况,制定专业评估方案,对本单位所有本科专业进行自评。

2、各学院参加学校统一评估的专业不少于1个,在2016年上报过的专业不能再次上报参加学校统一评估,计划申请2017年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可以再次上报。

二、评估日程安排

1、前期准备。4月15日前,各学院提交参加学校统一评估的专业名单;5月31日前,计划今年申请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按认证协会的要求完成专业认证申请书和基本状态数据的填报。

2、各专业自评。9月10日之前 ,各学院以专业建设原始材料为基础,参照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认真研究教育部评估中心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认证要求,依据《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见附件)撰写专业自评报告。没有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请参照相近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要求。

各学院在对本单位所有专业自评的基础上,对自评结果进行排序,在9月15日之前将结果报教务处。

3、学校统一评估。9月20日――10月20日,学校安排校内外专家查阅各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性材料,并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

4、评估结果及其应用。10月底 ,学校将参加统一评估专业的评估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并作为2018年各专业招生、就业与专业建设的依据。各学院专业自评结果也会作为2018年各专业招生、就业和专业发展的依据。同时,2017年专业评估结果亦是各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观测点之一。

5、整改提高。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改进专业建设,为期半年。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专业认证申请材料报送:5月31日前,计划2017年申请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学院请将相关专业的认证申请书和基本状态数据及分析报告纸质稿(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阳光校区行政楼2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573812108@qq.com

3、专业自评材料报送:9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专业自评结果、参加学校统一评估专业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纸质稿(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阳光校区行政楼2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573812108@qq.com

4、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崔韦,联系电话:59367532。

附件: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

教务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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