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年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1]40号
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我部组织专家组对清华大学等61所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学校提交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意见,现批准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462个本科专业或试点班;清华大学建筑学等293个研究生层次学科领域加入卓越计划(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高校在本校网站上公开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学科、领域的培养方案,按照卓越计划相关文件要求和本校培养方案,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不断改进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加入卓越计划的各专业、学科、领域在招生、收费等方面需执行我部的统一政策。各卓越计划学校应按照我部各司局工作职责和分工,申请有关支持政策。我部将有计划地对各校实施卓越计划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科专业名单(2011年).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