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统筹安排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进度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时间进度 | 责任单位 | 落实形式 |
生成学期执行计划 | 第7周前 | 教务处 | 数据整理 |
专业所属学院确定专业(方向)开课课程以及开课学院 | 8-9周 | 专业所属学院 | 提交各专业(方向)开课课程纸质文档,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
各学院落实教学任务 | 10-12周 | 开课学院 | 任务安排数据录入系统 |
制定总课表 | 13-16周 | 教务处 开课学院 | 编制推荐课表 |
学生网上选课 | 18周 | 教务处 专业所属学院 | 学院指导学生选课 |
通知任课教师 | 19周 | 开课学院 | 学院打印教师教学任务及课表,通知教师 |
二、注意事项:
1、所有理论课程须指定教材,其中与我校专业开设课程相匹配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必须使用上级规定教材(见附件1)。
2、全校普本学生实行学分制选课,学院须加强学生选课指导。
3、落实教学任务时,应合理安排合班。同一门课程,课程性质、考核方式不同的不能合班;高年级专业课合班应一致,低年级公共课应在同专业或同学院内合班;尽量减小合班,控制教学班人数。
4、合理安排周学时,起止周。理论课周学时一般为2或4,实践课根据培养方案合理安排起止周。录入系统时请务必注意起止周、周学时的准确性,周学时*周数=总学时。
5、根据合班情况合理选择教室类型,在实验室(机房)上课的课程不要选择多媒体教室;开展网络教学的教学班教室类型选择“网络平台”,任课教师须做好虚拟课堂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培养方案中未安排课内实验、实践课时的课程不得使用实验室或机房。
6、院(部)要严格落实《武汉纺织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保证每位教授、副教授每学年都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7、院(部)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做好外聘教师选聘工作,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以保证教学质量。
8、安排教学任务前,教研室要事先与教师沟通,课表一经排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任课教师、拆合并班等。
9、多位教师合上的课程须明确每位教师授课周次,不得重复;不能明确具体授课周次的暂不安排多教师;实践课程可按实际情况安排多个教师。
10、艺术学院、服装学院、传媒学院、伯明翰学院负责本学院的专业课排课。
教务处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