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14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的经济建设与事业发展,培养更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专业特色,经研究,2024年决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武汉纺织大学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十大时装名校。学校在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崇真尚美校训,弘扬自强不息、经天纬地的大学精神,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战略目标,坚持特色发展、开放办学。学校依照《武汉纺织大学章程》,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为基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已逐步建成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坚持一元领先、多元并进、突出特色、协同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组建五大学部,设置20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和特色学科。先进制造与纺织装备”“创意设计与精美制造”“大数据与智慧管理”3个学科群列入湖北省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重点建设,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实施领军人才引育工程,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200余人,专任教师1600余人。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70余人次。学校入选地方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一批具有海外学习背景的阳光学者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创新五个思政,构建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开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大力培育创新文化,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有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2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6门,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近年来,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31项。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持续完善学生成长服务体系,为学生创设良好发展环境,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学生荣获挑战杯国家级奖项16项,其中,主体赛特等奖2项,获得全国优胜杯;获评全国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全国优秀单位,省级社会实践荣誉31项;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2项、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1项,获批省本禹志愿服务队”6个;获评团中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2人、中国电信奖学金”4人。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2%,毕业生已经和正在成为所在领域的骨干和中坚。

学校积极参与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主动服务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拥有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重点研究基地和一批新型校地校企研发机构。相继承担国家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600余项,一批科研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纺织、印染、服装和艺术设计等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入选全国美展艺术作品5项。学校注重成果转化,连续多年进入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技术服务合同登记额居全省高校前列,一批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在10余个省份先后落地,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注重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单位、欧洲纺织大学联盟第一个中国大陆成员、英国纺织学会”“美国纤维学会理事成员、中国-中东欧国家(17+1)高校联盟地方合作高校。学校建有教育部首个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拥有湖北省第一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武汉纺织大学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与日本文化学园大学开展了本科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捷克有关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并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近200所大学签署了国际交流合作协议。学校于2006年开始承办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成功举办了100余期援外项目,培训了9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2000余名政府官员及技术人员。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面向未来,全体纺大人将以更昂扬的姿态和更开放的胸襟,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为把学校建设成学术实力强、培养质量高、育人环境美、文化氛围浓、办学声誉好的美好纺大而团结奋斗!

二、招生对象

限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专业条件与计划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五、报名及录取

1.报名。

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24620日至751000前在“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网址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并上传下列三类材料,材料缺一不可:①登记照(必须清晰,不能是翻拍的) ②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均需为原件扫描件,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且清晰可见,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620-72日,学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73日,请所有报名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可以修改后再次提交,再次提交请在731600前完成;

74日,学校对修改后再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75日午1000之前,请再次提交材料的考生登录平台查看资格审核是否通过。

3.录取。

录取工作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完成,招生录取的方式由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确定,以面试为主。资格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将电话联系考生通知具体考核事宜请保持电话通畅通。

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7月初,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入学考核;

7月,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第二学士学位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六、报到及培养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学校2024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在校期间管理事宜,参照本科生有关规定执行。

3.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7.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费等方面参照我校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2.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收工作,若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

4.监督机制。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投诉电话:027-59367537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7-59367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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