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学校产教融合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和《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高〔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按照分区论证、试点先行、分批启动原则,力求建设区域产业特色鲜明,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深度合作的现代产业学院。探索专业学科实质性复合交叉合作机制,探索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卓越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为二级学院。鼓励跨学院、跨学科专业整合力量联合申报。

2.联合办学企业(单位)与学院前期合作基础扎实,育人成效突出,有良好的合作经历。联合办学企业(单位)总数不超过5个。联合办学的牵头企业(单位)在地方产业链中居引领地位(或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人才培养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契合度高,拟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共建专业点不超过3个,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范围,优先立项。

4.教学资源丰富,拟申报学院和联合办学的企业(单位)均能提供相对集中和充足的办学场所、教学平台、研发平台等资源和经费支持

、材料报送

学院报送材料应包括

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见附件1,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2.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3.佐证材料(封面见附件3,电子材料提供PDF版本,纸质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一式1份。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性。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于4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文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0〕16号

2.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教高[2023]1号

 

附件:

1. 武汉纺织大学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2. 武汉纺织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3. 武汉纺织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佐证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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