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纺大教[2018]28号)、《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武纺大学[2017]5号)精神,我校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本科4年),毕业审核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未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可在毕业分流环节选择延长学习年限(可以按照留级来理解)或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分流
1、2023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书面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以学年度计)或选择结业。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由学生本人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未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的,一律作结业处理;
2、书面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专业学习,具体收费标准按学校财务处相关文件执行;
3、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结业处理,结业的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从入校年份算起,本科8年)内申请回校参加相应课程修读,成绩合格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结业换毕业申请,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日期按实际申请日期填写;同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的当年6月或12月发放学位证书,若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但本人提出补授学位申请的,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年5月31日或11月31日前将补授材料汇总(补授申请表、支撑材料)报教务处,补授学位申请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按学校通过其学位申请日期填写。
二、相关安排
学生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于2023年4月30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行政楼106)。
教 务 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