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学校在阳光校区9号教学楼新建了多间智慧教室,于本学期开放使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优先借用对象:已申报/拟申报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的老师;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混合式教学课程任课老师;高水平示范性国际通识选修课助教老师;
2、其他老师也可申请。
二、使用要求及说明
1、初次申请使用智慧教室的老师,需要认真学习智慧教室操作规程,了解教室布局,提前熟悉掌握教学设备的使用方法。
2、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教务系统中提交预约申请,申请人应根据课程特点,明确使用的具体周次、节次,原则上不得长期占用智慧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