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信息公告 > 正文
发布时间:2023-02-17浏览量:次 分享:
各学院: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章程》、《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试行)》(武纺大教 [2019]2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各二级学院需设立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并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备案。
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6日前将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纸质版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1071675726@qq.com,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试行)》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立项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9号教学楼“智慧教室”使用培训的通知
Copyright @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编:430200
办公地址:阳光校区 行政楼一楼
邮箱:jwc@w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