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2022-2023(1)学期学分自查及课程替换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8浏览量:

 各学院、各班级:

请各学院组织各年级、各班级学生对照本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学分自查,重点对2023届毕业生,做专项自查,并填写2023届毕业生学分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陆信息门户,进入“教务信息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学生学业情况查询”。如下图:

2、学生学业情况表中各模块中课程的课程性质,如下图:

 

二、    学分查的重点

1、必修性质的课程(看上图标注)是否已按各模块的“要求学分”修读合格。不及格的课程要重修,未选修的要补修。

2、选修性质的课程(看上图标注)获得学分是否达到各模块的要求学分”。不及格的不用重修,学分达到即可。选修性质的学分可以互换。具体要求1、创新创业选修课的学分不够,可以用其他任何性质的选修课替换;2、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实践选修课三者之间可以互相替换。

3、通识选修课,必须修满8分,不能替换,不足的下学期继续选课修读直到完成8分为止

4 计划外课程,可申请替换本专业培养计划内的必修性质的课程,或选修性质的课程,但不能替换通识选修课。替换时要遵循下列2个原则:①用计划外课程替换本专业的必修性质的课程时,要求这2门课必须是课程名称相同、内容相同,学习要求相同,且计划外课程的学分≥被替换的本专业的必修性质课程的学分,可采用“校内课程替换”申请,将计划外课程替换为本专业的必修性质的课程。如果只是内容相同而课程名称不同的课程需要做替换,必须下载附件3走线下审核流程,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106)②其他与本专业无关的计划外课程,可采用“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换”把学分替换到所需要的本专业的选修性质课程的学分节点下本操作只需要走线上流程。

5不申请学分替换的课程,仍留在学业情况表中的“其他课程”(即:计划外课程)该类课程不计入毕业审核的总学分

三、    学分查要求:

1  “其他课程”进行替换,可参见课程替换学分认定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若碰到必修课替换课程名称不同的情况,请下载附件2走线下流程),其他情况在网上申请,线上审核。

2学分替换完成后,请2019毕业生进行学分查,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3届毕业生学分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行政楼106)。

3、上述工作截止9月底。

教务处

202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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