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请各学院组织各年级、各班级学生对照本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学分自查,重点对2023届毕业生,做专项自查,并填写《2023届毕业生学分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陆信息门户,进入“教务信息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学生学业情况查询”。如下图:
2、学生学业情况表中各模块中课程的课程性质,如下图:
二、 学分自查的重点
1、必修性质的课程(看上图标注)是否已按各模块的“要求学分”修读合格。不及格的课程要重修,未选修的要补修。
2、选修性质的课程(看上图标注)获得学分是否达到各模块的“要求学分”。不及格的不用重修,学分达到即可。选修性质的学分可以互换。具体要求:1、创新创业选修课的学分不够,不可以用其他任何性质的选修课替换;2、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实践选修课三者之间可以互相替换。
3、通识选修课,必须修满8分,不能替换,不足的下学期继续选课修读,直到完成8分为止。
4、 计划外课程,可申请替换本专业培养计划内的必修性质的课程,或选修性质的课程,但不能替换通识选修课。替换时要遵循下列2个原则:①用计划外课程替换本专业的必修性质的课程时,要求这2门课必须是课程名称相同、内容相同,学习要求相同,且计划外课程的学分≥被替换的本专业的必修性质课程的学分,可采用“校内课程替换”申请,将计划外课程替换为本专业的必修性质的课程。如果只是内容相同,而课程名称不同的课程需要做替换,必须下载附件3走线下审核流程,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106)②其他与本专业无关的计划外课程,可采用“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换”把学分替换到所需要的本专业的选修性质课程的学分节点下,本操作只需要走线上流程。
5、不申请学分替换的课程,仍会留在学业情况表中的“其他课程”(即:计划外课程)中,该类课程不计入毕业审核的总学分。
三、 学分自查要求:
1、 将“其他课程”进行替换,可参见课程替换学分认定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若碰到必修课替换课程名称不同的情况,请下载附件2走线下流程),其他情况在网上申请,线上审核。
2、学分替换完成后,请2019级毕业生进行学分自查,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3届毕业生学分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行政楼106)。
3、上述工作截止9月底。
教务处
202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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