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咨询与审议机构。因工作需要和干部人事变动,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新一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坚持原则,富于改革创新精神;
(二)学术水平高,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三)遵守委员会章程,恪尽职守,专业、公正、公平地履行职责;
(四)在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的委员工作,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
(一)对学校人才培养理念和目标、中长期教学发展规划等重大议题进行研究,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对学校专业总体建设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改造方案进行审议;
(三)对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进行审议;
(四)对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方案进行审议;
(五)对学校课程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审议;
(六)对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进行审议;
(七)参与评审各类教学奖项,督察落实各类教学奖励办法的执行;
(八)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提出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建议;
(九)指导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
(十)根据工作需要或受校长委托,审议与处理其它有关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推荐办法
(一)主任委员由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一般由各部门推荐的教授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二)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三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教学名师、一流专业(课程)负责人、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工科学院推荐委员须含盖精通专业认证工作的教师。
(三)各学院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拟推荐委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要求,足额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并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综合科(行政楼203室),电子版发送1071675726@qq.com。
(四)学校依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共同提名,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