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专家在学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加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作用,现向校内征集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人选,组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有关教学何教学管理的政策、法律、发规等,熟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关文件及重要建设项目的内涵与要求,熟悉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业务,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2.坚持立德树人,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思想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原则性和组织性强;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或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有较深造诣,从事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
4.推荐人选应为本单位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等相关活动。
二、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2-3名。
三、推荐要求
1.推荐专家人选包括学科(专业)方面的专家或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专家,推荐工作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尊重教师个人意愿。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条件,精心遴选,择优推荐。
2.各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应为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优先推荐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有突出教学成就和贡献的学术带头人或一线教师。
四、其他事项
学校教育教学相关评审、审查、论证、咨询、调研等工作将优先从专家推荐人选中选聘。
各教学单位应于2022年4月13日 10:00前将《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人选信息表》盖章后制成PDF电子版及其Excel电子版发送至151499875@qq.com,联系电话:027-59367536。
附件: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人选信息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