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汉纺织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武纺大教[2015]52号〕文件要求,现集中受理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期满,需办理结题。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统一由学院(部门)受理审批,结果报教务处备案;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由学院(部门)集中受理,组织专家论证后,形成意见,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
(二)各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类别 |
建设期限 |
备注 |
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
2~3年 |
原则上延期不超过2年,教学实践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 |
校教学研究项目 |
1~2年 |
延期不超过2年 |
(三)项目结题材料
1.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填报《武汉纺织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相关证明材料。
2.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并提供项目研究成果(含正式出版物)、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
(四)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结论分为通过、终止、延期。学院(部门)集中受理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审批结果以《2021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情况汇总表》报送,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档。
19年(含)后立项的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需在“学科竞赛与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题申请,根据操作提示提交相关材料,由院级管理员(教学副院长)在“学科竞赛与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审批;平台访问流程:登录“信息门户”→点击“直通车”栏“校外云平台”→访问“学科竞赛与项目管理平台”。
19年之前的项目申请结题,院(部)审批通过后,提供结题材料电子档,一个项目结题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按“项目编号+部门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
终止和延期的项目需提供说明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如某些特殊原因项目负责人不能签字的,需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
(五)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包括《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套。
上述材料,由学院(部门)集中受理,统一报送,材料报送受理时间为12月25日。
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103室
联系电话:027-59367536
邮箱:151499875@qq.com
附件:
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武汉纺织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4.2021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