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8级全体学生:
为督促各学院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学院组织2018级毕业生,对照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学分自查。对于学生自查中存在的学分问题,各学院要求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尽快完成重修、补修选课和学分替换工作。
学生学分自查具体操作步骤及要求如下:
1、登陆信息门户,进入“教务信息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板块,进行学分自查。
2、学生根据教务处提供给学院的毕业生学业进度统计表(由教务处一对一发送给学院),将表格中“需重修学分”、“需补修学分”、“需学分替换学分”栏填写完整后,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9月17日前汇总后交至教务处(行政楼106)。
教务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