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纺大教[2018]28号)、《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武纺大学[2017]5号)精神,我校2021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本科4年),毕业审核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未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可毕业分流选择延长学习年限或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分流
1、2021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书面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以学年度计)或选择结业。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由学生本人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未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的,一律作结业处理颁发结业证。
2、书面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专业学习。具体收费标准按学校财务处相关文件执行。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达到毕业条件者,视为毕业当年应届毕业生。
3、结业后,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回校参加相应课程修读,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结业学生达到毕业条件换发毕业证书的,毕业日期按发证日期填写,同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结业证换毕业证当年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年5月31日、11月31日前报教务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按学校通过其学位申请日期填写。
二、相关安排
学生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于2021年5月18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于2021年5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
教 务 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