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和《武汉纺织大学人才培养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武纺大教〔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规划
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及现代大学生成长的新特点,把握信息化时代教育教学的新规律,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拟在我校建设一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主体和要求
2021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已具备开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硬件条件的学院。项目负责人应为依托实验课程的任课教师或实验技术系列人员,项目应依托已列入教学计划的实验内容进行建设。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必须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附件1)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中项目建设各项技术要求。
(二)重构实验能力培养体系。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融合创新,重新构建虚拟仿真与实体实验相结合的培养体系和模块方案。鼓励围绕“新工科”“新文科”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三)结合专业发展和实验教学需要。申报项目必须满足至少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要遵循“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的原则,针对真实实验条件下“做不了、做不好”的实验教学任务,引入先进技术、高水平科研和产业发展最新成果,体现专业知识前沿性和时代性,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阶思维。
(四)充分体现实验课程特色特点。申报项目要立足好的实验课程基础,充分体现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特点,高度凝练核心要义,精巧设计实验思路,精彩布局实验内容。具体实验中,要提供丰富的辅助资源,拓展多途径、多方案、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方法,推行多样化考核评价方式。
四、组织管理
(一)请各学院认真规划,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2021年度武汉纺织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于3月3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份至教务处。联系人:刘黎,QQ:1071675726。
(二)本次立项项目的建设时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到2021年12月底止。
(三)建设期满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将被确定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将从中遴选符合教育部建设规划的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选。(参照附件3:《教育部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附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附2:2021年度武汉纺织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附3:教育部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教务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