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符合条件的普通本科专业均可申报(有3届毕业生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的专业除需具备《通知》中要求的“报送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专业的生师比、师资结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实践学分比例、专业教学资源数量、第一志愿录取率、新生报到率、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申报办法
1.基本流程。各学院遴选确定本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版《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确定6个专业推荐到湖北省教育厅。
2.申报材料。各专业根据要求填写《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3.学院提交材料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上午12:00。
4.学校评审后,获得推荐资格的专业5月14日前,再提交附件支撑材料一并扫描制成PDF格式一份。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制定申报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工作。
2.在推进新文科、新工科、课程(专业)思政和一流课程建设工作方面积极或已经取得进展的专业优先推荐。
3.《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第一部分“所在高校基本情况”沿用2020版文字表述;第五部分“学校推荐意见”学院自行填写;第四部分“其他相关信息”由拟申报专业的专业建设负责人加群获取学校相关数据,群号:685387853。
4.工作联系人:刘黎;联系电话:027-59367532。
附件1-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附件2-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附件3-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