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在学校教学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选择自己喜爱专业。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对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
2、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范围与要求
1、转专业的范围。
2019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且大一上学期没有转过专业者,符合接收专业对转入学生的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学习。
2、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且有相关成果,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确有特殊原因或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以特殊形式录取的,招生时国家有明确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2)由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者;
(3)招生考试录取依据形式不同不得转专业;
(4)本人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者。
4、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1次,且转专业成功后,不允许退回原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为第一、第二学期(即只有大一学生可以申请)。
三、转专业工作的时间安排与具体程序
1、办理时间。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末前完成转专业受理、审批等工作,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转入学院按转入名单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后附“转专业工作进程表”)
(2)休学、保留学籍及留级的学生到校复学或就读,如因学校专业调整需转专业者,须按要求提交申请,并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2、具体程序。
(1)学院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上报申报计划。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和本院人才培养的实际,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学生转出的原则与要求、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与要求、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工作安排等),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学院同时在教务系统上填报“接收学院转专业条件限制”。
向教务处报送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计划数。教务处汇总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各学院申请转出的学生一般不超过该学院年级学生总数的15%;各学院转入计划一般不超过该学院年级学生总数的10%;学院应充分考虑教学资源、班级容量,不可因转专业增设行政班级。
(2)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本科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申请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例,并经学校医院审核;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申请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证明等;确有特殊原因或困难申请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3)学院审批。
拟转出、转入学院应安排专人了解学生转专业原因、专业意愿,帮助学生分析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可行性,并对申请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需转专业、符合条件并审查合格的,由转出、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优先考虑。
逾期提出申请的,学院、学校不予受理。
(4)考核选拔。
拟转入学院按照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考核选拔。
(5)学院公示。
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均须在拟转入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并报教务处备案。
(6)招就处审核批次。
(7)学校核批。
教务处汇总,对学院审批情况进行复核并报学校审批。
四、学费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1、学生转专业后应当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
2、转专业成功的学生须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前三周内办理学分认定事宜。
六、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是本项工作第一负责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妥善做好各项工作。如出现违规操作等不当问题,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根据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制定拟接收专业、人数、条件,不得擅自增加教学班。
3、个别特殊专业需加试的,加试科目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排名情况报教务处并予以公示。
4、本次转专业,采取系统审批流程,请转出转入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教务系统上审核。学生只需要在教务系统上在线提交申请,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
七、转专业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
时间要求 |
备注 |
各学院报送电子档转专业实施细则以及面试平台、纸质档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同时在教务系统上填报“接收学院转专业条件限制” |
2020年5月20日前 |
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转专业--接收学院转专业条件限制 |
教务处公布各学院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 |
2020年5月21日 |
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
2020年5月22日至5月27日 |
学生网上申报流程: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请在申请理由一栏,一定写明联系方式以及QQ号码,以便老师通知复试时间等事宜) 请慎重考虑,转专业成功后,不允许退回原专业;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1次,且只有大一能转 |
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
2020年5月28日—5月31日 |
请转出学院5月31日之前务必完成教务系统上的审核。 |
转入学院考核选拔,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在教务系统上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
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
请转入学院6月15日之前务必完成教务系统上的审核。 |
学院将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 |
2020年6月15日之前 |
汇总表纸质版(教务系统上直接导出打印,空白列可删除)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
教务处汇总并报招就处审核 |
2020年6月16日—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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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结果,完成系统异动和名单下发 |
2020年6月22号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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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转专业学生到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办理手续,并到相应班级上课 |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开学报到期间 |
转入学院通知学生报到,学生按新课表上课 |
办理学分认定 |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开学第1—3周 |
根据课程替换学分认定通知进行 |
附件:学院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