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目的,进一步优化我校通识选修课程的开课质量,完善我校通识选修课程体系,全方位服务学分制教学。2019年春季学期校通识选修课现接受申请和登记报名,特新规开课申请流程如下:
1;所有拟申请开课的科目都须填写“校通识选修课”(校公选)申请表”(附件1)及“校通识选修”(公选课)登记表”(附件2),教学院长签字院部盖章纸质档交教务处。
2;开课院部需汇总提交所有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教纲电子档,教务上报督导组作为查课依据。(附件内有教学大纲和课程教纲模版)
3;教务处收齐申请资料(资料不全的课程不予开设)后由相关专家评估再择优开设。
4;截止时间:2018.12.15
因2018级及以后的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特对校通识选修课作如下要求:
※ 1.开课人数说明: 东湖校区≤100,南湖校区≤150,阳光校区≤90。
※ 2.实践或操作课时超过24/32学时的课程,开班人数不得超过45人。
※ 3.开班要求:原则上同一教师同一学期开设门数不超过两个,同一门课不能多头开设。
※ 4.不接受外聘人员开设通识选修课。
※ 5.不接受艺术或影视欣赏/鉴赏/纪录片类等课程的开设。评判标准:教学过程中影视播放片段超过12(含)课时,单次课时长度中影视播放片段超过1/2(含)均视为此类课程。
※ 6.第一轮选课结束不足20人的课程停开。
教务处2018.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