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就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所有在校本专科生,包括武汉纺织大学以及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不包括藏龙岛校区学生)。
二、补录内容
补录信息项如下:
1.父母或监护人信息:(1)父亲或监护人1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2)母亲或监护人2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2.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填写,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三、补录方式
1.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首页—信息维护--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进行补录;
2.所有学生需登录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界面,监护人信息采集实行自愿原则,不愿采集的学生可以在界面上勾选“自愿放弃填报”。
四、截止日期
补录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之后不再补录。
五、组织实施
信息补录完成后,学校将学生个人补录的信息上传到全国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准确完备的学籍信息是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如果没有及时补录信息,将可能影响学生家长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请学生与家长协商后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补录。
教务处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