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8级转专业学生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的认定与转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专业所修的通识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直接认定为转入专业相对应课程性质的学分(系统自动认定)。
2.原专业所修的通识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践必修课、创新创业必修课等,课程代码相同的,可直接认定(系统自动认定)为转入专业相应课程性质的学分。
3.原专业所修的通识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践必修课、创新创业必修课,课程代码不同,但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课程替代认定为转入专业相应课程。规则如下:
(1)学分相同,或者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高于转入专业需要转换的课程的学分。
(2)课程名称与内容相同或相似。
申请流程如下:
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校内课程替代申请——申请(层次关系只能选“>”,只能一门替代一门,且每门单独提交)
4.原专业所修的通识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践必修课、创新创业必修课,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无关的课程,可申请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申请流程如下:
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代申请——申请(层次关系只能选“>”,被替代学分节点只能选“专业选修课”)
5.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再填写《武汉纺织大学课程替换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由学院审核后统一送至教务处运行科(阳光校区行政楼102室)复审认定。
6.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补修转入专业未修的必修课程。
7.办理时间截至2019年3月15日结束。
8.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各学院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课程替换学分认定,合理安排个人修读计划。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