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学业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校审核评估的重点。近期据教师反映,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部分学院存在管理不严、未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要求执行的情况。为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各学院要认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阶段自查工作。对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论文公开答辩前,各位指导教师和同行专家务必认真进行论文(设计)的形式及内容审查,凡不符合《条例》中文本规范及其它要求的论文,不予评审,暂不安排参加公开答辩,改正后方可进行有关程序。
三、评审、答辩过程中发现论文(设计)严重不足之处,或拟评定为优秀、并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应在学生离校前责成并指导学生按照评审、答辩小组意见进行修改。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指导教师和学院应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教务处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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