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5浏览量:

各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新学期,新面貌。现将开学阶段的相关教学准备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

      1.开学教学条件保障检查。9月2日前,教务处会同外经贸学院、高职学院、国际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后勤集团检查开学前教室、实验室等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情况,确保正常上课。

      2.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检查。9月2日前各院部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课程教纲和教学准备情况。

      3.教材发放工作。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所有学生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在学期前两周准备好指定教材。

      4.各院部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期初教学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好开学第一周的巡视安排,尤其是学生上课的第一天。

      二、关于开学初的常规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教师教案的准备情况;

      2、各课堂任课教师到课情况;

      3、学生注册报到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

      4、教材准备情况;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所有学生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在前两周准备好指定教材。

      (2)学生有无教材纳入平时成绩考核范围。

       (3)学生可自行购买教材,也可以外借。

      5、课堂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

      6、上课教室安排是否冲突;

      7、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含实验原料与耗材、教学所需软件的安装情况等);

      8、教学、实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采取院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院部自查

       在正式开课前各院部要检查本部门各项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正式开课后,由院部领导组成的教学检查小组按上述检查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并于9月7日下午4:00前上报自查情况。

      2、学校抽查

      学校抽查安排在9月2日至9月9日,将对南湖校区、阳光校区、东湖校区的各教学楼进行教学情况抽查。

      (三)检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各院部要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部领导带队于学期第一周到本部门学生上课的教学楼、实验室和计算机房巡视检查,并作好相关检查记录,将相关数据整理好报教务处。

        2、请各院部加强与后勤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现代教育中心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做好教学后勤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3、对在开学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及时解决,以保证全校教学秩序正常。教学检查中发现教学事故,请及时将事故详情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4、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各教学楼、实验室和计算机房抽查教师上课情况,到院部抽查教师相关教学材料准备情况。

         5、请各院部于9月11日下午4:00前将本单位的“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表” “校外聘请教师和校内非教师编制任课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2)的电子文档以及纸质材料一份交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电话:7529,地址:阳光校区行政楼414室,联系人:陈老师)。

 

教务处

2015-8-25

 
  附件:期初教学检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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