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湖北工业大学等四校2014级学生修读华中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30浏览量:

关于做好湖北工业大学等四校2014级学生修读华中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中央部委高校对口支持地方高校计划实施方案,参照“华中科技大学对口支持湖北省属高校联合办学实施办法”,现将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2014级学生修读我校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名额及报名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秀,第一学年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主修专业排名前10%,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的在校普通全日制2014级本科生可报名参加辅修、双学位。学生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14~2015学年度第一、二学期考试课程;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得修读华中科技大学辅修双学位。
(二)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申请修读华中科技大学双学位的学生,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两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三)要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先获得主修学位(主修学位不能为破格授予的),且大学英语考试四级CET4在425分及以上(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取得专八TEM8“合格”级别);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所颁发辅修学位证的专业后加“(辅修)”字样。
(四)华中科技大学本次招生的12个专业,面向四校各专业每校限报5人(若各专业名额未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依次替补)。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201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5日。
(二)报名程序及学费标准
1.欲报名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辅修)申请表(对口支持)》(简称《申请表》);
2.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根据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和有关学年度学生考试课程成绩单(须盖公章)择优录取。各校做好《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辅修报名录取汇总表(对口支持)》(简称《汇总表》),于2015年12月21日前将纸质盖章学生《申请表》及《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参照“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完成第一阶段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25学分及以上课程学习,颁发辅修证书。
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50学分(含实践性教学环节)或以上,通过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符合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颁发双学位证书。
4.各校教务处打印已录取并成功缴费学生的辅修听课证(加盖各校教务处公章)。
三、有关教学安排
(一)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2014级学生凭“华中科技大学听课证”,按课表到我校指定地点上课。
(二)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寒假在网上查询,网址为 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2015华科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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