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武汉纺织大学“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量:

    “十二五”期间,学校先后启动了“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项目,形成了校级、省级、国家级专业改革项目建设体系,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改革建设经验,取得丰硕的建设成果。为进一步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推动人才培养改革的整体创新,“十三五”期间,学校加强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激发教育教学创新活力,着力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使专业综合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的专业和学生。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以面向纺织产业链发展需求,培养“知识”、“能力”、“品格”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丰富创新人才培养途径,推进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

 

二、任务与目标

    专业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载体,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旨在充分激发学院在专业建设的主体性和能动性,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进一步凝练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职责明晰、精诚协作,精准定位、突显特色,底蕴厚重、发扬优势的原则,加强专业带头人培养和团队建设,精细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注重专业内涵建设,在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在既有基础上进行巩固深化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十二五”期间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综合改革项目经过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纳入到“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同时新增一批符合建设条件的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用三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校有招生的专业全部进入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

 

三、职责体系

    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制。

    学校负责项目实施跟踪和年度检查 ,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与考评,制定项目经费预算编制。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和跟踪指导等工作。

    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落实,接受项目检查与考评。

 

四、建设内容

    1.专业团队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2.课程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5.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五、项目评价

    项目建设实行“事前”和“事后”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评价结果存入项目建设档案。

项目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内容

审核要点

1.定位与

目标

(1)专业与人才培养模式定位及确定依据

(2)人才培养总目标、标准及确定依据

2.师资队伍

(1)师资队伍的数量与结构

(2)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

(3)师德师风建设措施与效果

(4)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

3.教学资源

(1)教学设施满足教学需要情况

(2)教学、科研设施的开放程度及利用率

(3)课程的数量、结构及优质课程资源建设

(4)教材建设与选用

(5)共建教学资源情况

4.培养过程

(1)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与执行情况

(2)教学内容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科研促进教学的情况

(3)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手段信息化的程度

(4)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与实践教学改革

(5)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开放情况

(6)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的落实及效果

(7)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建设与保障措施

(8)社团建设与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及育人效果

5.学生发展

(1)学生指导与服务的内容及效果

(2)学生对指导与服务的评价

(3)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表现

(4)学生对自我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

(5)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

(6)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

6.质量保障

(1)质量标准建设

(2)教学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3)自我评估及质量监控的实施效果

(4)校内教学状态数据库建设情况

(5)质量信息公开及年度质量报告

(6)质量改进的效果与评价

7.专业认证

专业认证计划实施

    评价结论分优(90分(含)以上)、良(80-89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四档,作为项目立项、绩效考评和预算下达的依据。

 

六、项目申报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项目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要求提交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三年建设规划,同时编制《2016年度项目预算申报表》。

    新申报项目需要提交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三年建设规划,填报《2016年度项目预算申报表》,还要填报《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任务书》。

    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专业或学科负责人,副高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七、材料提交

    项目申报材料经学院专业建设委员或院级教学指导委员评议或者学院组织专家组评议,由学院将申报项目材料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一式二份,项目评议意见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改办公室,同时提交《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推荐表》纸质档一式一份和电子档。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

 

联系电话:59367535

办公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108办公室

邮    箱:jwc@wtu.edu.cn

 

 

教务处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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