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继续开展中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培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选派工作
1、选派对象及要求仍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中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办法(试行)》(武纺大人[2010] 3号)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2、2016年选派将优先考虑在学校科技处备案、与学校建立了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等关系的地方、单位及基地实践的教师(具体见附件1)。
3、被选派的老师应全职深入企业实践,时间为3-6个月,实践期间原则上不得承担教学工作量。
4、请各单位根据本部门2016上半年教师培训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中青年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具体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统一在2016年4月18日前交至我校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5年及以前参加实践老师考核工作
1、2015年及以前参加中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师(12个学院29人,具体名单附件3),请将总结考核表、实践周志(具体见附件4)及相关成果材料交各单位审核后在2016年4月18日前统一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学校将结合教师专业实践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考核及相关待遇落实工作。
联系人:胡琳琳
电 话:027-59367640
Email:jwc@wtu.edu.cn
备注:相关附件请到教务处“下载专区”中“教师专区”下载。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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