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中纺联函[2016]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将继续支持相关院部申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主办的2016年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面向所有专科专业推荐申报。近2年已经申报过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各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由高职学院具体开展,相关事宜可咨询高职学院办公室,电话:59367596。
(二)教材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畴。
(三)申请成果奖的项目必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含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申报的时间。
(四)各有关院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申报负责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申报工作。
三、成果申报时间
(一)各学院评审结束后,与高职学院办公室联系,并于2016年4月22日(周五)下午4点前按照其要求提供材料;联系电话:杨老师,59367596。
(二)按照《关于开展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网络申报、材料邮寄等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高职学院
2016年4月1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