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加强课程建设与动态监控,根据《武汉纺织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武纺大教[2014]108号)和“五评”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课程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院部自评
各院部应本着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的课程体系为建设目标,对所有课程进行自评。在院部自评的基础上,学校对各院部申报参与学校统一评估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一)有本科专业的学院,专业评估中须参照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印发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版)》对各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自评。学院各专业的课程体系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课程体系的设计
2、课程大纲的制定
3、各类课程学分要求
4、课程计划与毕业要求的对应矩阵
5、课程体系修订过程(企业参与程度)
6、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达标分析(至少占总学分的15%)
7、工程及专业相关类课程达标分析(至少占总学分的30%)
8、实践教学体系(至少占总学分的20%)
9、课程实验达标分析
10、课程设计达标分析
11、实习达标分析
12、毕业设计达标分析
13、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达标分析(至少占总学分的15%)
(二)对于量大面广的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工程制图、体育课、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参评课程等按原办法评估。
二、学校评估
(一)院部课程评估方案和排序结果(50%)
(二)申报参与学校统一评估专业的课程体系评估结果(50%)
三、日程安排
1、5月31日前完成课程评估方案。学院依据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课程评估方案,并在教务处备案。
2、9月10日之前,各院部完成所开设专业的课程体系的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及各专业课程体系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教务处。相关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行政楼2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邮箱:573812108@qq.com,联系电话:59367532 。
3、10月10之前,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申报参与学校统一评估专业的课程体系的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汇总后公示。
四、其他事项
1、马院、体育课部以及其它量大面广的课程在2017年12月30日前将课程评估结果报教务处。
2、各院部课程评估支撑性材料自存备查。
3、请各院部针对本单位课程建设情况与特点,积极准备,认真对待,并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本次课程评估工作。
教务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