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据教育部的要求,为进一步保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上网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做好2018年预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采集、电子注册等工作,现将我校预计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2018届预计毕业生,含本部及外经贸学院学生。
二、拍摄时间:东湖校区10月13日8:30-12:30;南湖校区11月12日8:30-12:00、13:00-17:30;阳光校区12月4、5日8:30-12:00、13:00-17:30。
三、拍摄地点:东湖校区:DH01-T02、DH01-T03
南湖校区:NH05-108、NH05-109
阳光校区:YG03-T201,YG03-T202
四、其他要求:
1、因新华社此次要求带身份证扫描方可拍照,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到场有序拍照。
2、因采集的图像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集中拍摄。
3、因东湖校区、阳光校区拍照时间为非周末,故请东湖校区、阳光校区同学安排好时间在没有课的时候积极前往。南湖校区拍照时间为周天,具体安排如下:传媒学院(含外经贸)8:30-9:20;艺术学院(含外经贸)9:20-12:00;服装学院(含外经贸)13:00-16:30;国际学院16:30-17:30。
4、因拍摄时间有限,为保证拍摄工作能按计划进行,各班级学生须遵守排队纪律,严格按拍摄时间表进行拍摄排队,整个过程请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个别因迟到或其它原因无法按时按顺序拍摄的学生,在当天其他学生完成后补拍。
5、拍摄当日注意面容及发型整洁,注意一定要露出双耳,切勿化浓妆,不得佩带项链、耳环等饰物。
从2011年开始,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照片的,不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省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学位信息查询,且学位电子照片无法补报。学校收到新华社纸质照片方可办理毕业、学位证书。各学院须向全体毕业生阐明,此项工作极为重要,这将关系到毕业生本人所持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为社会、用人部门等认可的大事,如果不拍照,将会对自己以后学历学位上网、就业等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教务处
20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