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武纺大学[2017]5号)相关规定,经学院、学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同意臧艺菲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均可实事求是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未提出则视为无异议。教务处联系电话:027-59367533。
转入学生具体情况:
姓名 |
身份证号 |
转出学校 |
转出专业 |
转入学校 |
转入专业 |
转学理由 |
臧艺菲 |
37021319970605**** |
武汉纺织大学 |
设计学类 |
青岛理工大学 |
环境设计 |
身体原因(湿疹) |
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