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是向全国、全世界发布的第一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国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专业类为单位研制,明确了适用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要求,是各专业类所有专业应该达到的质量标准,是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开展学习《国标》的工作,以学习《国标》为平台,广泛开展各专业教学业务大讨论,提升各专业教学标准化水平,推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和制定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等专业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
1、加强领导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学习《国标》工作,以学习《国标》为契机,开展专业建设大讨论;加强组织领导,学院(部)教学副院长为主要负责人。
2、制定工作方案
院部要制定学习《国标》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目标要明确;活动结束,对活动组织工作进行总结。活动方案要在4月21日前报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备案。
3、组织形式
学习《国标》活动形式可以采取但不限于:专家讲座、网络学习、部门座谈会和考察交流。
各院部开展学习《国标》活动期间,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必要时可给予支持。
4、材料发放
各院部到行政楼106室领取《国标》。
发放标准:①有专业的学院,专业数+1(套);②现代纺织学院:1(套)。(备注:《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属于工具用书,平时由学院图书室保存,有需要时借阅)
教务处联系人:段钢(59367535)
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