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8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结合《武汉纺织大学“十三五”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实施方案》,启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已申报2018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应按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求重新完善申请材料,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武汉纺织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推荐学院于7月7日前将学院盖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二份,《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文档报送至行政楼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9367536,邮箱:jwcjgb@wt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2.《武汉纺织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4.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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