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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量:次 分享:
一、适用对象:
1、17级转专业或复学的学生。
2、必修性质的课程,重修后课程代码不同,课程性质也不同的。
3、必修性质的课程,重修后课程代码相同,课程性质不同的。
二、办理步骤
1、首先请学生自行登录信息门户,进教务系统,根据自己的学业情况表来判定,哪些课程需要办理课程替换学分认定。
2、根据课程替换学分认定申请流程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附后)。
请各学院于9月27日下班前,将学生的申请表交到教务处运行办(行政楼102)。
教务处运行办
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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