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在教育部网站下载)和《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和立项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我校符合条件的普通本科专业均可申报(有3届毕业生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的专业除需具备《通知》中要求的“报送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专业的生师比、师资结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实践学分比例、专业教学资源数量、第一志愿录取率、新生报到率、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申报办法

1.基本流程。各学院遴选确定本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全校确定16个专业,推荐到湖北省教育厅。推荐专业使用网络申报账号密码登陆“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zy2019.ccny.edu.cn),按照系统提示填报。

2.申报材料。各专业根据要求填写《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3.学院汇总,提交校级评审申报时间。提交教务处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上午12:00,

4.推荐专业网络提交省级评审申报时间。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逾期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

1.申报办法。省属高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从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产生。各有关省属高校根据我厅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拟立项结果,按照《通知》要求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完成填报工作。我省部委属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申报。

2.报送时间。各专业(另行通知)应于6月28日前完成网络报送,教育厅于6月3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

三、其他事项

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将重点支持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以及与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重点支持已通过教育部认可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医学专业认证、住建部专业认证(评估)、师范类专业认证等专业认证的专业。

2.2019年省属高校申报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如同时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空出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我厅将在明年的建设工作中统筹使用。

3.如需状态数据信息请联系教务处相关人员。

联系人:苏耘;联系电话:027-59367530;电子邮箱:455825308@qq.com;


教务处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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