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公告

关于重新复核审核评估数据中近三年实习基地和毕业论文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4浏览量:

各学院:

    按审核评估要求,实习基地和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数据为核心数据,现根据安排需各学院对已经提交的近三年实习基地和毕业论文相关数据进行重新复核,务必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基地数据

上传的动态数据表《B030_2-6-2》中的实习基地数据是教务处根据前期学院提供的协议书核实后的,在签订协议有效期内的实习基地情况。现请各学院根据目前签订的协议书重新复核各级实习基地,整理包括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各级实习实训基地情况,重点是保证协议书有效期在(2013-2015年)内,同时整理近三年各实习基地的实习人次数。

二、毕业论文数据

请各学院重新复核上传的动态数据表《B055_5-3-4》中本院各专业的“毕业综合训练课题总数”和“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数”的数据情况。

上述两个表格复核完成后,请将复核后的实习基地表格和毕业论文表格(如有变更,请直接在上传的数据表中修改)分别打印,由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后盖学院公章送交教务处106室(实习基地有增加的请同时提交有效协议书复印件)。电子版直接发送165598211@QQ.com。复核完成截止时间4月17日前。

 

 

 

教务处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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