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和《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与本学期评价工作安排,现将学生抽样评价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15年4月~2015年5月;
二、学生抽样评价对象、内容和原则
评价对象:为本学期评价时间内的所有本科课程任课教师;
评价内容:以评价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与教学效果为主;
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具体要求及流程
1.抽样评价工作涉及到广大教师的根本利益,请各院部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严格选聘学生教学信息员、加强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支持教学信息员工作;
2.教务处对全校学生信息员进行培训。
3.各班学生信息员随机抽取20%学生对全部任课教师进行抽样调查评价。
4.教务处对学生抽样评价数据进行汇总。
5.教务处将学生抽样评教结果通报学校教学督导组,学校教学督导组组织教学督导开始对学生抽样评教中排名前10%与后10%的教师进行听课评教;
6.教务处对学生抽样评教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为今后更科学、合理地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提供依据。
教务处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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