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5届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使学生顺利完成在校学习的各环节并按时毕业,现将2011级本科和2012级专科学生的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返校时间由院(部)自行拟订并通知学生。
二、2015年3月16日-3月22日进行不及格课程的重修报名、安排重修课程的上课工作,重修考试(含缓考)在5月17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请严格按照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2、毕业答辩安排在5月底进行,5月30日之前院(部)必须完成毕业答辩并向教务处提供毕业答辩不及格学生名单。
3、全校公开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4日进行。
四、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
1、毕业生的毕业、学位授予资格严格按照附件1的标准由院(部)进行初审,教务处审核。
2、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由学生自行到所在院(部)领取证书。
3、未达到毕业条件、未申请延长学籍且未获批准的学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统一按结业处理。
五、学位授予仪式及办理离校手续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附件1:学位审核条件、毕业审核条件
附件2:毕业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教务处
2015-3-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