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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武汉纺织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第一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支持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开展科研创新训练,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后备力量,现将第一期人才计划学生选拔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与条件

1. 选拔对象: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2024级拔尖创新班学生,且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较强科研兴趣和创新潜质。

二、推荐名额

每期推荐名额不超过18人,各相关学院可择优推荐(学院名额单独通知),学校将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三、资助周期与标准

资助周期为每年春季学期至次年春季学期,共三个学期。教育基金会按每生每期1万元标准核拨经费,学校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经费,专项用于学生科研创新相关支出。

四、选拔程序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申请表》,并提交成绩单

2. 学院初审:各单位应规范组织评审工作,向本单位本科生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本科生院。

3. 学校评审: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学生工作部复核困难资格与品德表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4. 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审批立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49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本科生院(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71675726@qq.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36

1.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申请表》(双面打印);

2. 推荐学生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 申报学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六、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要重点推荐家庭经济困难、科研潜质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

 

 

 

附件:

1.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申请表

2.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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